近日,教育部考試中心研制的《中國高考評價體系》和《中國高考評價體系說明》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發(fā)行,該體系從高考的核心功能、考查內容、考查要求三個方面回答“為什么考、考什么、怎么考”的考試本源性問題,從而給出“培養(yǎng)什么人、怎樣培養(yǎng)人、為誰培養(yǎng)人”這一教育根本問題在高考領域的答案。
高考評價體系由“一核”“四層”“四翼”組成,其中,“一核”是高考的核心功能,即“立德樹人、服務選才、引導教學”,回答“為什么考”的問題;“四層”為高考的考查內容,即“核心價值、學科素養(yǎng)、關鍵能力、必備知識”,回答“考什么”的問題;“四翼”為高考的考查要求,即“基礎性、綜合性、應用性、創(chuàng)新性”,回答“怎么考”的問題。
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人強調,中國高考評價體系不是考試大綱,也不是界定考試范圍的規(guī)范性文件。高考評價體系是綜合高校人才選拔要求和國家課程標準而形成的考試評價理論框架。
談及評價體系如何指導各學科的考試內容改革,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人表示,以高考評價體系為指導,各學科結合自身特點,將高中課程改革新理念和高校人才選拔新要求持續(xù)融入高考命題,推動考試內容改革的具體要求落地落實。高考評價體系學科化研究的部分成果,已通過《中國考試》雜志2019年第12期??l(fā)表,有助于大家進一步了解高考評價體系在各學科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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