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師范大學始建于1933年,前身是廣東省立勷勤大學師范學院。1996年學校進入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行列,2015年成為廣東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同年進入廣東省高水平大學整體建設高校行列,2017年學校進入國家“世界一流學科”建設行列,是教育部批準具有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高校之一。華南師范大學體育科學學院現有體育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體育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體育學博士后流動站;國家體育總局體育社會科學研究基地、國家級體育與藝術師資培養(yǎng)基地,以及廣東省中小學體育骨干教師培訓基地;體育人文社會學科是國家級重點學科(培育),體育教育專業(yè)是廣東省名牌專業(yè)。我校具有雄厚的師資力量和完善的體育場館設施。為進一步提高我校大學生競技運動水平,加強校園文化建設,我校2019年將面向全國招收高水平運動員。
一、招生計劃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2018﹞13號)規(guī)定: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規(guī)模不得超過試點高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我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總人數約50人。我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堅持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同時根據運動隊建隊實際需要和考生測試水平確定最終錄取人數。
二、招生項目
游泳、乒乓球、武術。
三、就讀專業(yè)
體育科學學院:體育教育(師范)專業(yè)
四、報考條件
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游泳項目須獲得一級(含)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其他項目須獲得二級(含)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所有項目必須是高中階段(2016年9月1日-2019年2月1日)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比賽中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或全國比賽個人前八名者(乒乓球項目僅限單打、雙打)。考生所持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中的運動項目應與我校招生項目一致(原則上運動小項也應對應一致),游泳項目根據校游泳隊需要設置測試項目。
2.參加高水平運動員考試的考生應參加其戶口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級招辦)統(tǒng)一組織的高考報名,并符合教育部與考生所在省級招辦的有關規(guī)定。
3.凡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必須提供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其資格進行認定,未經資格認定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得報考。
4.廣東省的考生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要求: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學業(yè)水平考試,且至少兩門學科成績均達到D級或以上等級;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學業(yè)水平考試,且至少兩門學科成績均達到D級或以上等級。其他省如對考生高中學業(yè)水平有相應要求,按所在省招生辦的具體要求。
五、網上報名及辦法
考生于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2月21日12:00時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進行網上注冊、提交報名材料,完成報名??忌仨毶蟼魉型暾麍竺牧现翀竺脚_,所上傳的報名材料必須使用掃描件,不要采用相機翻拍方式,以確保上傳電子文件清晰可讀。上傳掃描件申請表編號必須與報名系統(tǒng)中一致。如因上傳報名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響材料審核,責任自負。逾期未完成報名或未按要求上傳相關報名材料者視為無效報名。
上傳材料包括:
1.《華南師范大學2019年高水平運動隊申請表》(報名平臺自動生成,下載打印后,加蓋學校公章,本人簽名后上傳報名平臺);
2.考生本人身份證(正面掃描件);
3.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
4.截圖打印運動員技術等級資料(通過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運動員-運動員技術等級查詢”查詢打印,網址為http://www.ydyeducation.com/);
5.已獲得且符合報名條件的比賽秩序冊、比賽成績冊(或比賽成績證明)、獲獎證書(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符合報名要求的一次比賽相關材料即可;比賽秩序冊、比賽成績冊(或比賽成績證明)、獲獎證書必須為同一比賽;請在材料中將本人名字標出;如比賽秩序冊、比賽成績冊(或比賽成績證明)原件過厚,可掃描封面、目錄和有本人信息的相關頁面,但在我校組織的報名審核現場驗證時必須提供整冊原件;
6.學歷證明(詳見附件1);
7.反興奮劑承諾書(詳見附件2);
8.廣東省考生須附加《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單》。
六、選拔程序
1.資格審核
報名截止后,我校將組織專家根據考生報名材料進行綜合評價,結合我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需要,擇優(yōu)確定初審合格名單。初審合格名單預計于2019年2月26日在我校招生考試處網上公布。凡未在網上報名及未獲得初審合格資格的考生不能參加我校組織的高水平運動員考試。
2.現場驗證
(1)通過報名審核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現場驗證;
現場驗證時間:2019年3月1日9:00至12:00
現場驗證地點:華南師范大學大學城校區(qū)(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qū)廣州大學城外環(huán)西路378號)藝體3棟二樓大廳
(2)現場驗證時須查驗所有報名材料原件(包括考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收取考生《華南師范大學2019年高水平運動隊申請表》、《反興奮劑承諾書》原件,以上材料原件不全或與報名材料不符的考生,不能通過現場驗證;
(3)通過審核后繳費、領取準考證及《考生須知》。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財政廳粵價函【2010】79號文件規(guī)定,考試費200元/人。考生交通、食宿費用自理。凡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測試的所有考生須自行購買測試期間的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體育專項測試
通過現場驗證的考生,需參加我校體育專項測試。具體要求如下:
(1)測試時間:2019年3月2日
(2)測試地點:華南師范大學大學城校區(qū)(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qū)廣州大學城外環(huán)西路378號);
(3)體育專項測試內容及評分標準詳見《2019年華南師范大學高水平運動員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附件3);
(4)游泳考生測試小項以報名系統(tǒng)填報為準,不得更改。測試時必須以系統(tǒng)所報小項進行測試,否則成績視為無效;
(5)我校將對考生進行興奮劑檢測(抽檢);
(6)凡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測試的考生須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不簽訂承諾書或拒絕接受興奮劑檢查或抽查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4.公示
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的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確定合格名單,該名單在我校招生考試處網站公示。
(1)獲得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65%的合格入選考生,在我校招生考試處網站公示之日起7天內,如考生第一志愿不報考我校,須把放棄報考我校的聲明書(考生本人簽名,考生監(jiān)護人簽名)交到我校招生考試處。
(2)確定入選考生名單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n)進行公
示,最終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審核公布為準。
(3)經公示、符合我校錄取條件的考生,我校將不予退檔。
(4)考生若被運動訓練專業(yè)錄取,不能參加高校高水平運動員的錄取。
七、錄取原則
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無異議的學生,須按照各省級招辦提出的高水平運動員報考要求填報高考志愿,且第一志愿報考我校,按《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規(guī)定擇優(yōu)錄取,有關規(guī)定如下:
1.根據學校高水平運動項目發(fā)展需要,本著寧缺勿濫的原則,最終以測試成績不分項目由高至低排序確定入選分數線及入選考生名單,具體入選名單及分數線在學校招生考試處網上公示。這類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如有A、B線則按A線,其他類推),考生須填報我校且專業(yè)服從調劑,經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投檔后,我校將根據招生計劃按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從高到低予以擬錄。
2.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線線(如有A、B線則按A線,其它類推)65%以上且填報我校、專業(yè)服從調劑,經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投檔后,我校予以擬錄,這類考生擬錄人數不超過我校當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30%(游泳招收0--7人,乒乓球招收0--5人,武術招收0--3人),這類考生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分項目由高至低排序,若考生出現體育專項分數相等的情況,游泳項目的考生以測試成績所對應國際泳聯2018年FINA積分從高到低排序為參考認定依據;乒乓球項目的考生以次、場、局和分的勝負比率為參考認定依據;武術項目的考生以測試的實戰(zhàn)能力分值依次從高到低排序,如實戰(zhàn)能力分值相同,以(拳術、器械、正踢腿、騰空飛腳)四個單項中的任一項最高得分從高到低排序為參考認定依據。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討論報上級主管單位審核后確定,具體名單在學校招生考試處網上公示,最終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審核公布為準。
3.對于實施高考綜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需達到該省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應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
4.我校體育專項測試成績不代替各省統(tǒng)一組織的考試成績,擬報考我校的考生須根據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相關規(guī)定,符合條件者方能作為我校高水平運動員,最終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審核公布為準。凡高水平運動員資格未獲得所在省級招生辦認定者,我校將不予擬錄。
八、管理辦法
1.考生應誠實提供相關報考材料,如有虛假,經查實,將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并向有關主管單位通報,涉嫌法律問題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高考體檢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者,將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消錄取資格。
3.被錄取的考生入學注冊后進行復查及專業(yè)復試,凡有虛假或復試不合格者,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后將取消入學資格。
4.我校錄取的高水平運動員在校學習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服從安排,參加學校組織的有關體育訓練和比賽活動,承擔個人應盡的義務。學生無故不參加運動隊正常訓練視為曠課,將按照學校學籍管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九、其他
1.如教育部或廣東省2019年關于高水平運動員的政策有所調整,則按新的政策執(zhí)行。本招生簡章由華南師范大學招生考試處負責解釋。
2.招生咨詢電話:
招生考試處:020—85211098傳真:020—85213484
體育科學學院:020-39310263
網址:http://zkc.scnu.edu.cn/
3.招生監(jiān)督辦公室電話:
監(jiān)督電話:(020)85211016
傳真:(020)85211015
電子郵箱:hs801@s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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