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肅考風考紀,防范和打擊以手機等現(xiàn)代化通訊工具為主要手段的舞弊行為,避免考生無意中將手機等禁帶物品帶入考場造成考試違規(guī),從2006年開始,考生進入考場時,我省各高考考場的監(jiān)考員須使用金屬探測器對考生進行檢查。為此,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項:
(1)不攜帶各類具有發(fā)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如手機、對講機等)和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進入考點、考場。如無意中攜帶了禁帶物品,應在進場前送交送考人員,或放在考場外的“物品擺放處”,考點對此不負保管責任。
(2)不帶金屬首飾,最好不要穿有金屬紐扣或飾品的衣服和鞋子,以免探測器報警影響進場速度。
(3)將考試所需的文具裝在透明的筆袋里,以便監(jiān)考教師檢查。
(4)主動配合監(jiān)考教師進行檢查。如在檢查過程中出現(xiàn)報警聲,監(jiān)考人員會詢問考生并要求考生出示相關(guān)金屬物品,并對原檢查部位再次復檢,確定無禁帶物品后,考生須進行身份驗證。
(5)考生身份驗證后入座,如在考前或考試中離開考場,或從書包內(nèi)取拿物品,回到考場時,監(jiān)考人員會對考生再次進行檢查。因此考生應做好考前各項準備,盡可能避免上述情況的發(fā)生。
(6)如考生攜帶手機等禁帶物品進入高考考場,考試開始后,無論是否故意、是否使用,根據(jù)《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規(guī)定,一律按考試作弊進行處理,并將其違規(guī)行為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在錄取時提供給招生院校,作為高校錄取新生的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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