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網站公布了《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8342號建議的答復》。對于“關于將國際法學列為一級學科,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養(yǎng)的建議”,教育部答復稱,下一步,將繼續(xù)支持有條件的高校在法學一級學科下自主設置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二級學科,支持能夠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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