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發(fā)布了《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問題的預警》。其中提到了:
1、學費(保教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各地應按照當?shù)厝嗣裾P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統(tǒng)一部署開學復課,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
2、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應根據(jù)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退費辦法。具體辦法由各?。ㄗ灾螀^(qū)、直轄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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