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發(fā)布了關于北京黃埔大學、現(xiàn)代管理大學等6所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廢止并注銷的公告。全文如下:
經查,下列6所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到期后未依法予以延續(x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之規(guī)定,該6所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自公告之日起廢止并注銷。自辦學許可證注銷之日起,各校應依法完成清算、注銷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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