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印發(fā)《關于公布<第五輪學科評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決定啟動第五輪學科評估工作。近日,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印發(fā)《第五輪學科評估邀請函》,邀請符合條件的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自愿申請參評。第五輪學科評估時間區(qū)間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為切實減輕申請參評單位負擔,提高評估信息可靠性,采取“公共數據獲取與單位審核補充相結合”的信息采集模式,評估材料通過學科評估信息管理系統進行“全程無紙化”報送。為確保評估工作公平、公正,將采取切實有效舉措,加大材料檢查核查力度,建立嚴格違規(guī)懲戒機制。
根據工作安排,申請參評單位須于2020年12月10日前登錄評估系統提交本單位“擬參評學科清單”,并于2020年12月10日—2021年1月15日登錄評估系統報送評估有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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